对农民来说,宅基地是较为最重要的财产,具有永久的使用权,但在用于过程中还是要依法展开,不然就更容易经常出现问题。今天的话小编就给各位来讲讲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农民朋友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要理解哦!对农民来说,宅基地是较为最重要的财产,具有永久的使用权,但在用于过程中还是要依法展开,不然就更容易经常出现问题。今天的话小编就给各位来讲讲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农民朋友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要理解哦!一、改革和完备宅基地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1、严苛宅基地申请人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可享有一处宅基地,面积无法多达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不应融合本地实际,制订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人条件。不合乎申请人条件的不得批准后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先住房背叛、租赁或赠予他人后,再行申请人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后。2、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人审批程序农村村民辟住宅必须用于宅基地的,应本集体经济的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的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发布届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查后,报县(市)审核。
经依法批准后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或村民小组不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布。各地要规范审核不道德,完善公开发表办事制度,获取优质服务。
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人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审核工作时限、审核权限等涉及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核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三在场”。即:法院宅基地申请人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否符合条件、拟用地否合乎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竣工后,要到实地检查否按照批准后的面积和拒绝用于土地。
各地不准不得在宅基地审核中向农民缴纳追加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强化农村宅基地注册均须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减缓农村宅基地土地注册均须工作,做宅基地土地注册均须到户,内容规范确切,贯彻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强化农村宅基地的更改注册工作,更改一宗,注册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起到,贯彻确保“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实施。要依法、及时处长宅基地权属争议,确保社会平稳。
二、大力前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增进土地集约利用1、大力前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融合实行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订和实行村庄改建、裁并村庄整治计划,大力前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升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希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领、村民强迫、多元投放”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大力稳健地前进。2、增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的组织积极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扫工作。
制订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增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扩建、改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杨家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
凡村内有空闲地、杨家宅基地并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后闲置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杨家宅基地辟住宅的,也必需合乎规划。
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订鼓舞措施,希望农民拆迁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不应解散原有宅基地的,要采行签订合同等措施,保证如期拆毁旧房,交还原有宅基地。
三、增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投放对农民宅基地闲置的耕地,县(市)、乡(镇)不应组织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或村民小组展开补足。省(区、市)及市、县应向用作农业土地研发的土地出让金、追加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走部分资金,用作减少耕地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保证耕地面积不增加。看过上文小编给各位共享的一些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的要点,大家估算也告诉这些国家制订出来的政策对我们农民还是有很多益处的吧!所以大家有时间也要多多理解哦!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精彩图文、热门评论,您有可能对惠农网以下引荐的内容感兴趣,青睐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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